马萨诸塞州公投、收入分享和大学体育征税

当最高法院在六月推翻1984年Chevron裁决时,我与之交谈的大多数高等教育人士都不分政治立场地悄然松了一口气。最初的Chevron裁决给予监管机构在制定国会未直接解决的法规时很大的自由度,这在过去十年中对大学领导者造成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变化。为何如此?因为每当一个新的单位执政时,许多高等教育法规似乎都会发生重大变化。

任何人都会告诉你,在每几年脉络显著变动且不可预测的情况下管理,是阻止创新和投资的确凿方式。因此,虽然我预期Relentless诉商务部和Loper Bright Enterprises诉Raimondo案的裁决推翻Chevron后,法律行动将逐步稳定这些监管波动,但我也想知道它是否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影响。现行的《高等教育法》禁止向员工或第三方提供引导学生入学的奖励补偿。

然而,在2011年,教育部发布了一封《亲爱的同事》信,称这项禁令不适用于提供一套服务包的第三方,其中可能包括招生。这个裁决在很大程度上支撑了在线项目管理(OPM)行业,使得如2U这样的公司能够与大学的在线项目共享收入。很多人预计现任教育部会推翻这一裁决。而这种预期的反转也正是许多人希望能够平息的波动的一例。但在后Chevron世界中,我想知道2011年的《亲爱的同事》信最初是怎么被允许的。

从简单英语的角度来看,似乎明显推翻了国会在《高等教育法》中表达的政策。我希望情况并非如此。对我来说,《亲爱的同事》信是合理的,因为我更愿意看到教育部监督结果而不是管理大学提供教育的方式。但我不清楚在后Chevron世界中这封信如何站得住脚。如果我错了,我很乐意学习原因。征税大学体育?继续猜测……随着大学体育的变化达到白热化,我的未来U.联播主播Jeff Selingo最近将他们称作“运动员学生”

,收到NIL(名字、形象、肖像)集体的巨额协议以进入并为某些学校比赛。NCAA与众议院之间就允许运动员学生由学校直接支付方面达成一致,员工身份正在走近,我想知道国税局是否可能介入并强制解决大学体育队是否仍是大学一部分的问题。国税局可能如何参与?虽然免税实体(非营利组织)不缴税,但他们可以为“不相关的营业收入”缴税。

所谓不相关的营业收入是指来自“持续经营,不与组织豁免基础的慈善、教育或其他目的有实质性关系的贸易或业务”的收入。我感觉很难再声称大型、校队运动与大学的教育目的相关。国税局会不会宣布校队体育收入为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因此需要纳税?如果真如此,我想知道各个大学会不会将一些体育队转为营利实体。

马萨诸塞州有关MCAS毕业要求的公投
有几篇报道指出,马萨诸塞州的选民可能会在十一月的公投2中投票决定取消学生通过MCAS(马萨诸塞州综合评估体系)考试的毕业要求。取消这一要求将是一个错误。尽管MCAS英语、科学和数学考试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让第三方验证某人已经学习并掌握某些基础技能和知识是一件好事。教师不应该是学生表现的评判者。

这不仅会导致成绩膨胀,还会让教师处于不仅是学生导师和支持者,还要担任裁判和陪审的尴尬境地。对教师、学生和家长都不公平。在没有一套由公款支持的家庭教育选择的情况下,这是一个不好的主意——并且是在寻找一个并不存在的问题。根据The74的报道,“最终,绝大多数学生——大约99%——达到了要求。”换句话说,考试主要作为底线,而不是天花板。这是我们国家中最接近掌握度或能力为基础的考试了。

学生可以多次参加考试——甚至还有一个显示掌握度的替代方式。更重要的是,因为马萨诸塞州没有全州性的高中课程要求,它允许学生(和学校)至少在理论上探索多个路径的各种兴趣——无论是职业还是学术。马萨诸塞州州长Maura Healey、教育国务卿Patrick Tutwiler、国家家长联盟、教育改革民主党、波士顿环球报等赞成这一观点是正确的。

正如The74引用国家家长联盟主席兼马萨诸塞州居民Keri Rodrigues,她是五个孩子的母亲,其中一位接受特殊教育服务,“以残疾儿童的名义取消这一要求是‘非常令人反感的’。”这将是追求公平名义下的又一个可悲的步伐,而实际上根本不公平。马萨诸塞州在教育方面已引领潮流多年,但其辉煌逐渐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