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大声播放音乐而发生枪击案的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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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delyn Nall
每日故事 | 非致命枪击 |
9月24日,涉及一起枪击事件的各方在华盛顿特区高等法院法官Erik Christian面前发表了结案陈词。31岁的Calvon Brown被指控在明知持枪情况下的加重攻击、在暴力犯罪中持有枪支、作为前科犯非法持有枪支和无证携带手枪。

这些指控源于他涉嫌卷入3月22日在宾夕法尼亚大道东南区2300街区发生的一起枪击事件。一名个人在事件中受伤。在他们的结案陈词中,检察官声称Brown将受害者引至巷子中,并因为受害者用扬声器大声播放说唱歌手Tupac的音乐而开枪。检察官强调,受害者在指认Brown为射击者方面一直很一致。检方回顾了事件的摄像头录像,并表示Brown“特意去与[受害者]对质”。

然而,辩护律师Tammy Thom声称,检方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Brown有罪。她辩称,受害者并未被适当调查为本案的主要嫌疑人,称他可能自己开了枪并嫁祸给Brown。根据Thom的说法,受害者在多方面继续撒谎,包括谎称自己没有武装。Thom表示,一位目击者拨打的911电话表明,受害者离开巷子时一只手拿着枪,另一只手拿着扬声器,这与受害者自己声称在事件中没有武装的证词不同。

“没有人看到[Brown]拿枪,”Thom表示,并补充说“唯一被看到持枪的人是[受害者]。”当陪审团达成判决时,各方将重新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