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一名官员周一表示,中国出台了第一部《学前教育法》,重点是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并对从事幼儿教育的人员实施明确的资格要求。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表示,新法律为幼儿园工作人员制定了具体标准,包括教师、校长、儿童保育工作者和儿童保健人员,他们都必须达到指定标准,以确保幼儿的安全和福祉。为了满足人员配备需求,法律规定幼儿园必须确保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和支持人员。
它要求学校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所有就业记录,进行背景调查并进行健康筛查。法律规定:“禁止对儿童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个人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该立法还强调保障教育工作者的福利,指出幼儿园及其运营商有责任确保为其员工提供公平的工资和福利。根据法律规定,公立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应纳入单位的财政规划,该法律将于6月1日或明年的儿童节生效。此外,它补充说,敦促地方单位制定培训计划,以支持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发展。